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126.创世记24:28-30.那少女就跑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。利百加有一个哥哥,名叫拉班;拉班就跑出来,到泉旁的那人那里。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,又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,说,那人对我如此说的时候,这事就发生了;他来到那人跟前;看哪,他还站在骆驼旁边的泉旁那里。
“那少女就跑去”表示这情感的倾向或渴望;“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”表示对光照所能抵达的任何一种属世良善;“利百加有一个哥哥”表示属世人中的对良善的情感;“名叫拉班”表示该情感的性质;“拉班就跑出来,到泉旁的那人那里”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;“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的时候”表示当它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“妹子”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所拥有的能力里面时;“又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”表示这情感的倾向;“说,那人对我如此说”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倾向;“他来到那人跟前”表示它联合;“看哪,他还站在骆驼旁边”表示存在于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中;“泉旁”表示为神性的真理对它们的光照。
9397.“向百姓耳中读”表为了倾听和服从。这从“读”和“耳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读”是指为了倾听,因为读某样东西,是为了叫人能听见、觉察并服从它,也就是听从它;“耳边”是指服从,因为“耳”和“听”都表示服从(参看2542, 3869, 4551, 4652-4660, 5471, 5475, 7216, 8361, 8990, 9311节)。
由于“耳”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,还表示服从,所以在圣言中,经上常提到向百姓“耳中”说,向百姓“耳中”读,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、读,或说给他们、读给他们,如在下列经文:
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,你应当听。(耶利米书28:7)
撒母耳记:
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。(撒母耳记上11:4)
同一先知书:
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。(撒母耳记上25:24)
士师记:
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。(士师记7:3)
出埃及记:
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。(出埃及记11:2)
申命记:
以色列哪,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,你们要听。(申命记5:1)
又:
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。(申命记31:28)
又:
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。(申命记32:44)
列王纪:
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。(列王纪下23:2)
耶利米书:
他们对他说,请你坐下,向我们耳中读它。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。(耶利米书36:15)
路加福音:
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。(路加福音7:1)
由于“耳”和“听”表示接受、留意并服从真理,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,所以主多次说“有耳可听的,就应当听”(马太福音11:15; 13:9, 43; 马可福音4:9, 23; 7:16;路加福音 14:35)。由于“聋子”,也就是“听不见的人”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,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,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(6989, 9209节),因此,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,“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,说,以法大!就是说,开了吧!他的耳朵立刻开了”(马可福音7:32-35)。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(参看8364, 9086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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